问题 | 销售劣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销售劣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是否属于假药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等相关材料进行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二、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的,应予立案追诉。但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除外。 以生产、销售假药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生产”: (一)合成、精制、提取、储存、加工炮制药品原料的; (二)将药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制成成品过程中,进行配料、混合、制剂、储存、包装的; (三)印制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或者为出售而购买、储存的,属于本条规定的“销售”。 本条规定的“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是否属于假药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等相关材料进行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只要有生产销售劣药这样的一种行为的话,都会对此进行惩罚处理,但是还是需要注意的,就是因为哪一些是属于劣药,哪一些是属于假药的话,还存在着一定的差别,但是如果要定罪量刑的话,肯定是需要按照《刑法》当中的构成要件来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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