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纠纷的起诉时效期限是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文规定,如遇房产纠纷而欲前往法院寻求法律援助时,倘若涉及到关于返还财产之诉,此类情形将无需承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然而,如果涉及到的纠纷并非专属的返还财产案件,那么诉讼时效就将被设定为三年。 此项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可从权利人确切知晓或应当知晓其权利遭受损害之时开始算起,自权利受损日期推算超过二十年后,人民法院将不再进行司法保护,但在特殊情况下,权利人仍然有权申请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之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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