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能否取消居住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居住权本质上是不可撤销之权益。
在居住权设定后,若其期限已满或者居住者离世,只需满足其中任何一项条件,即导致居住权自动终止。 此外,居住权的取得受到严格限制,需由房产所有者签订书面协议并向相关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方可予以设立。 关于居住权的期间问题,可以依据个人需要自由设定,如五年、十年、二十年乃至终身。 若设定为终身有效性质,则居住人在生命期限之内,除非本人主动放弃,否则此种居住权将永远持续存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