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能否擅自卖掉子女的房子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父母虽然拥有替儿女购置房屋的权利,但却无权随意处置儿女所持有的房产权益。
若涉房产之所有权人已明确登载于子女之名之下,父母欲出售此房屋时,必须先与子女深入协商,遵循惯例的做法是,只能待儿女年满十八岁后,经过他们的同意方能顺利完成房屋出售事宜。 如果因特别情况而需出售此房屋,首先必须征得全部监护人的签字文件认证其监护权资质,随后再签署相关担保书,担保书内须明确标示出: 出售房产系为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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