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权利人为其拥有的土地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而未获取房产证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依照现行法规进行房产证的申报及办理手续。依我国法律所规定,每一位不动产的所有权人都必须向相应的行政机关提出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并且需提供如下必要资料文件:
1、自然人主体的资格认证资料原件(如身份证); 2、已获得的土地使用证; 3、能够明确证明该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相关购房合同等文件; 4、以及法律法规或者行政机关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可能要求的其他补充性材料。在权利人将以上所有材料提交给行政机关后,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若审核结果符合要求,则行政机关将会对该不动产进行正式的登记注册,并为权利人颁发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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