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类型的房子不能用作抵押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限制抵押的财物包括但不限于:
(一)产权不明的房地产; (二)专用于教育、医疗保健、公共设施建设及其他社会福利性质的房产; (三)已纳入国家或地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中的建筑及其附属构筑物,以及其他在社会历史发展中具有重大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四)已由政府或相关部门正式宣布拆除处理的房产; (五)依据法律规定遭到查封、扣押、监管或受到其他形式的限制、禁止进行交易的房地产; (六)依照相关法律条文明确要求不得进行抵押活动的财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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