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贷款的房子能加名字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偿还房贷期间,不得在房产证上增加其他姓名。
2、必须在全额偿还所有房屋贷款至贷款银行之后,方可对房产证进行增名操作。 3、由于在签订购房借款合同时需提供抵押物以保证还款能力,一般采用房屋作为抵押,因此,房产证通常由贷款银行代为监管,只有在取得房产证后,方能进行增名事宜。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