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方式过户给子女能要回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备父母身份之人向儿女进行房产过户,若采取买卖形式完成,使得子女在房产证上成功添加其姓名后,住房所有权便已完成实质性转移,此时该房产无疑全权归属到子女名下,父母再无权收回该住房所代表的所有权。
若是在此种情况下,子女并未实际支付相应款项购买此房屋,那么父母则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主张自己对子女的债权请求权,以求能够追回所涉房屋交易的房款。 然而如果父母选择以赠与形式将住房过户给子女,而子女却未能遵守赠与合同中的各项承诺或违背了法律规定之条件时,父母有权要求儿女返还赠予以往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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