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加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关于在房产证上添加新名字的手续问题,其具体步骤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1)请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明文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不动产证明资料前往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进行申报; 2)填写并提交相关申请表格以申请办理房产登记事宜,同时需支付相应的手续费; 3)申请经审核通过之后,便可顺利领取到更名后的全新房产证。 其次,对于房产过户的具体流程同样不可忽视。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作为过户行为实施方的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业,亦或是其他类型的经济组织与个体;其次,在进行过户操作之前,必须先获得划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等相关法律文件的合法性证明; 最后,在完成上述所有准备工作之后,还需得到当地房管部门的正式批准方可进行过户或转让。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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