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流程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网上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业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请登陆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 其次,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并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名和密码进行操作。 随后,在个人提取业务栏下选择“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提取”这一选项。 再者,根据页面提示认真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该项业务将立即受理,通常在3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到账。 关于公积金提取到账具体日期,具体情况可因所在城市略有区别。 以下是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说明如下: 在提交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后,经过有关部门审核通过,银行将会把相应款项直接汇至您的个人账户,通常这一过程在办理完公积金提取手续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一般来说,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资金即会转入您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但具体时间可能会受到电子银行规定等因素影响,因此,如果第四个工作日仍未收到,建议拨打12329热线向客服人员咨询。 总的来说,到账主要取决于审核时间,审核通过后款项通常能迅速到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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