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赠予房产政策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赠与乃将房地产无偿移转予他人之举动。
关于此法令的具体内容包括: 倘若涉及到房产赠与事宜,赠与者与受赠人均须签订房屋赠与之契约,并共同办理房地产产权实质转移的登记手续。 除办理赠与公正或符合公益性质以外,若房地产所有权已因赠与而发生变更,则不可再行行使任意撤销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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