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买卖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进行不动产交易时,完成产权登记手续之后,不动产所有权便自动地逐步转移至买方手中。
这一原则的法律基础主要来源于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文,这些条文中明确表示,除却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有其它特别约定以外,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应当自产权登记之日起正式实现。 然而,值得我们务必注意的一点是,尽管合同已经依照法律规范的规定正式成立确立,但是,只有在完成产权登记程序之后,当所有权转移的事实得以最终被记载,才可以真正意义上被视为所有权的有效转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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