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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赠予的房子卖出时有什么要求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就赠送的房产而言,当然是可以进行交易行为的。
然而,在展开此项交易之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当接受了他人赠与的房屋,再转让给他人的话,那么他所得到的该笔收入应该扣除最初捐赠者购买此房时所花费的实际成本,同时还需减去赠与以及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
这些扣除与减去之后,剩下的部分就是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数额。
接着,在此基础上将依法征收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受赠人转让其所收到的房屋,却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出售,并且没有正当的理由支持这一行为,那么税务部门将会根据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者其他合理的方法来确定真正的转让收入,以此来决定应该征收多少税款。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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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21:3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