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公积金怎么提取现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步骤一:
发起申请: 请申请人携带相关提取证明文件前往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任何一家服务网点递交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步骤二: 初审过程: 经过初步审查之后,如果发现您提交的材料存在遗漏或者无效情况,我们将立即通知您并将相关材料原件退还给您。 步骤三: 接收回复信息: 倘若您的申请已通过初审,我们将会在通知书确认为交付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给出回应,同时归还您所提交的所有原始资料。 步骤四: 银行执行付款操作: 在您成功取得提取许可的前提下,需到所签署银行办理提现转账业务。 如逾时未完成,提取款项将由负责操作的银行直接转入您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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