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下水管在楼下坏了谁的责任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此问题,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探讨并做出相应判断:
1、若情况是由于楼上正在进行装修或其他人为活动所导致的,则应由楼上的业主负起责任; 2、另一方面,若存在楼上下水管滴漏现象且归咎于房屋自身品质的不足,那么就应该由相关房产开发商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来说,他们有义务遵循有利于生产、便利日常生活、保持团结互助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好所涉及到的所有相邻关系事宜。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十条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五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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