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找不到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您的房屋产权证不幸遗失时,可以前往当地的不动产交易中心(也即原来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遗失补办手续的办理。以下是关于房屋产权证补办流程的详细步骤:
首先,申请人需手持相关材料前往房屋交易领域的监管部门递交申请,阐述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或损坏的实际情况,经过监管部门的严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获得由其出具的登报遗失证明。 然后,申请人须在指定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待声明刊出满六个月之后,申请人便可携带着相关有效证件再次来到监管部门,办理补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手续,最后成功领取崭新的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 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