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后抢劫罪的主体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事后抢劫罪的主体是什么 抢劫罪的犯罪主体范围广泛,任何年龄达到14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抢劫罪的实施者。一旦行为人被认定为抢劫罪,便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根据犯罪情节严重程度,量刑区间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须承担罚金的缴纳义务;如存在诸如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等恶劣情况,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且同样需要支付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作为附加刑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事后抢劫罪什么时候 所谓“事后抢劫罪”乃指行人为实施盗窃、诈骗或抢夺等犯罪活动之后,为了掩饰、隐瞒其所获取之财物、抵抗逮捕或消除证据而在现场行使暴力或以暴力相胁迫的复杂情况。想要确立此种刑事案件的成立,需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首先,行为人须确实实施了盗窃、诈骗或抢夺等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行为人必须在现场直接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此处所称的暴力应理解为足以压制他人反抗的强制性手段; 最后,行为人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主要目的在于掩饰、隐瞒其所获取之财物、抵抗逮捕或消除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的犯罪主体范围广泛,任何年龄达到14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抢劫罪的实施者。一旦行为人被认定为抢劫罪,便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根据犯罪情节严重程度,量刑区间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须承担罚金的缴纳义务;如存在诸如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等恶劣情况,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且同样需要支付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作为附加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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