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延迟交付房产之问题时,需自交付房产截止日期次日起开始计量违约金及其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首先,若逾期未超过60日,则开发商需按照日息万分之三的比例赔偿给业主;反之,若逾期超过60日,使业主可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此时开发商应在接获合同解除通知之日起60日内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并且需要额外支付已付款项的百分之五作为罚款。 首先,关于违约金调整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包含以下几点: 第一点,"谁主张,谁举证",即作为举证责任指定的基本法规则,除非受到法律规定的特定影响,否则都应当由提出主张者承受举证责任; 其次,此类法律法则所赋予的权利使得一方当事人拥有请求法庭对比约定义务进行调整的确凿权力,以防止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导致当事人权利与义务之间的不平衡情况发生,这恰恰反映了民法领域中公允原则的价值取向。针对逾期交付房产的相关处理策略具体如下: 首先,通过与开发商的积极协商来解决此问题,这种方式不仅速度快而且效果良好; 其次,可以向房管部门进行报告投诉,促使其对开发商作出相应的处罚; 最后,业主需注重搜集开发商延迟交付房产的相关证据,以便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总而言之,当开发商出现逾期交付房产的情况时,消费者有权选择退房且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然而,违约金约定是否过高或过低,可能会对实际损失的大小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损失大小仅属于承担举证责任的主要范畴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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