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的居住权是怎样确定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的居住权利规定,依据双方在签署合同时所达成的共识与协议来界定。1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指出,居住权人拥有按照合同规定,实际占用并使用他人不动产的权益,用以满足日常生活中的居住需求。在决定设立居住权之前,双方当事人必须采用合法且有效的书面方式签订相关合同。
至于居住权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关键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真实姓名或法人名称以及居所地址; (二)有关住房具体所在的地理位置信息; (三)房屋居住的具体要求及条件; (四)对于居住权行使期间的明确规定;以及(五)对于任何可能出现争议的事件如何处理的方案。除了上述常规性条款外,双方仍可以在合同中作出其他细节性的规定。对于居住权的来源,若双方在合同中有特别的约定,则需遵守相应的规则。当居住权的设定经过明确审查与备案后,该权利将从审核完成的那一刻开始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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