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死缓期间故意犯罪应当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一、在死缓期间故意犯罪应当如何处理 1.没有故意犯罪(包含过失犯罪):2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 2.有重大立功:2年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故意犯罪+恶劣,最高院核准——立即执行死刑 4.故意+未执行死刑:重新计算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同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二、死缓是缓一缓再死吗 误区: 死缓是两年之后就要把他杀掉 知识点: 死缓是附条件,如果两年之内没有发生这些条件,就不杀了 1、如果在死缓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在死缓执行期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只有在死缓期间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才会执行死刑 但如果是累犯和八种暴力重罪被判死缓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限制减刑的本质目的,是为了限制死刑,在生死之间搞了一个缓冲。 三、死缓犯如何减刑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有如下要求: 1、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 2、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 3、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 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5、对死刑缓期执行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 在死缓期间故意犯罪应当如何处理?此时还要看情节是否达到恶劣,若达到了则一般是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执行死刑。但如果情节不是很严重、恶劣的话,则也可以不执行死刑,不过此时要重新计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我们还整理了很多死刑缓期执行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有相关法律问题的,也可以点击页面按钮,直接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