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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网签后怎么增加免费共有人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假设贵方是拥有房地产所有权的张先生,希望在其房地产权证之上增设儿子作为共有对象。
此时,您便能采用赠与的方法实现上述目标。
具体而言,此过程需遵循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您需前往公证部门,办理房产赠与公证。
紧接着,前往财税部门完成必要的完税或免税手续。
随后,前往土地规划与管理部门的测绘部门领取相关测绘附图文件。
最终,请携带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等材料,至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提出房地产权赠与登记申请,从而成功将儿子列为房屋共同所有者。
二、买卖之方式。
如您希望在个人的房地产权证之上增设亲戚作为共有对象,您可考虑通过买卖的途径来实现这一愿望。
在此过程中,需要向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提交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及其附件文件,包括房地产测绘部门开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及身份证明。
经审核后,官方将会对您的请求予以批准,并通过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的方式,成功将亲戚列为房屋共同所有者。
三、析产之途。
进行房屋析产登记以增添房屋共有权人的做法仅限于夫妻之间。
当您希望在自己的房产证之上增加配偶作为共有人时,除了前述的赠与和买卖方式之外,您也可尝试采用房屋析产登记的方法。
在实际操作之前,您应当先前往公证部门办理婚姻财产分割公证,获取公证书之后再前往财税部门办妥有关税费事宜。
接着,在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取得相应的测绘附图。
最后,凭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财产分配协议、测绘附图、原有房地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等文件资料,再次来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提出房屋析产登记申请。
至此,您已经能够成功地将配偶列为房屋的共同所有者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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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6:5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