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可以过户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仅持有房地产所有权证书而未取得土地使用证,原则上来讲,无法实现房屋过户之事宜。
财产所有权证书主要用以明确被赋予者对于房屋这一具体房地产的所有权关系;土地使用证则标志着被指派的这片土地之上建筑物所占据空间的合法使用权证明。 因此,唯有确保拥有房产证与土地证两者齐备时,方可向相关机构申请进行过户登记,进而办理完整的不动产产权证明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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