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地下室车位属于业主还是开发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许多情况下,城市住宅区的底下车库停放区域可能由广大业主拥有所有权或被开发商所持有。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若该住宅区底下车库停放区域的建筑面积作为房屋价值的一部分进行了均摊分配,那么便是毫无争议地归属全体业主所有;反之,若是底下车库停放区域并没有进行面积的分摊且开发商对这些车位享有独立的产权,那么此区域便理应由开发商所有。 针对开发商拥有的底下车库停放区域,他们有权(当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通过出售、免费赠送或是出租等形式实现所有权的转移,在此同时,应当优先考虑满足社区业主们的停车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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