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权的六个条件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居住权的六项基本条件通常涉及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首先便是要以书面形式缔结出一份详尽无遗的居住权合同。 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中必须对居住权的设立、所处的住房位置、各个方面的居住条件和需求约定,同时明确规定了居住权期限以及所需支付的相关费用等各方面细节并签署成书面文件。 其次,居住权合同的内容需做到非常清晰明了。 这其中包括了有关房屋详细地址的介绍、居住权享有人的身份及与房屋所有者之间的关系交代,入住期的确定及各项居住条件和需求的陈述等等,均应尽量详实准确。 再次,居住权的设立往往是无偿的,但是业主们亦可自行选择是否进行额外的约定。 最后,居住权成立之后还需要前往相关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以此来保证其合乎法律规定且具有有效性。 我们也要明确知道,任何原由所得的居住权及其行使都得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依法购入或租赁、依据遗嘱或时效等行为。 在实施过程中,务必要不能侵害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样也要求自己在行使权利时不妨碍其他居住权人的日常生活。 请各位读者朋友务必了解,每个国家乃至不同地区,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具体的居住权条件皆可能会发生变化。 因此,大家在现实操作中,还是应该严格遵照当地的法律法规,并积极询问专业权威人士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外,获取居住权的途径不仅限于合同这一种形式,同样可以通过法律规定,或是继承等等方法来实现。 无论采用哪种办法获得居住权,都必須满足上述所列的种种必备条件,才能确保你的居住权具备合法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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