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4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房产权益主要囊括住房的所有权以及土地的使用权。
依照国家规定,住房所有权的使用期限为永久性; 然而,土地使用权则受到使用年限限制,具体需参照相关法规执行。 这其中主要包括四十年产权、五十年产权及七十年产权等类型。 若住房建设所占用的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将自动续约其使用期限。 反之,非住房建设所占用的土地使用年限如果届满,须遵循我国相关法规予以延续。 此外,该块土地上所搭建的房屋或其它不动产的产权应按照先前的协议进行分配。 若未见明确条款或约定难以明确,将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实施处置。 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有效期已经到期,假如土地使用者仍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应提前一年向有关部门提交延续使用年限申请。 除非因公共利益所迫必须收回该土地,否则都将批准延续使用年限。 通过获得批准并续签合同后,还需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 特殊情况下,国家允许延期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申请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年。 只要房屋持有者能在使用年期截止日前提出延续使用年限申请,并按时交付土地出让金,且所缴出让金不得低于同类土地的出让金价格,此举与市场上成本价与市价差异相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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