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能办理房产去名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完全可以选择将房产证上的某位人物名称去除。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提供两种切实可行的方法: 第一,通过赠与过户的途径; 第二,通过买卖过户的途径来实现。 在采取赠与过户的途径时,务必要前往公正机关完成公正手续;而在采用买卖过户的方式时,则无此需求。 无论选择哪一种方式,均须支付一定数额的房产证登记费用以及房产过户手续费。 这其中,登记费用均为人民币80元整,而手续费方面,赠与方式按照每平方米2元计算,买卖方式则按照每平方米6元计算。 另外,无论采取何种交易形式,均需缴纳相应税费。 通常情况下,办理过户手续所必备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双方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在最初申办房屋产权时所使用的相关资料、出让方的婚姻状况证明等。 无论是赠与,抑或是买卖方式,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代理人出席,以便顺利完成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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