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后多久能提取公积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积金是一种由雇主和员工共同缴纳的,用于解决员工住房问题的社会保障制度。员工离职后,公积金的提取通常受到一定的限制,主要取决于员工的个人情况和公积金管理局的规定。
一般来说,员工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修或者偿还住房贷款时; 2.租赁住房时; 3.离退休或者因病残等原因提前退休时; 4.离职后两年内未重新就业,或者离开公积金设立地(如离开城市或者移民)时; 5.其他公积金管理局规定的情况。 在员工满足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后,通常可以向公积金管理局申请提取公积金。但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城市的公积金管理局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员工在申请提取公积金前,应当向当地的公积金管理局咨询或查阅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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