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关行政处罚申诉书怎么写?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海关行政处罚是海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走私等行为进行处理的权力,包括罚款、口头书面警告等措施。如被处罚者不服从相关处罚,可以提出行政复议。那么法律对海关行政复议有何规定?海关行政处罚申诉书怎么写?下面小编给大家进行解答。 一、相关法律规定 《海关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 不服海关行政处罚申请复议的,由申请人选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海关或其上一级海关管辖。申请人同时向有管辖权的两个上下级海关提出复议申请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海关管辖;申请人先后向两个有管辖权的上下级海关提出复议申请的,由最先收到复议申请的海关管辖。 二、海关行政处罚申诉书怎么写? 申请人:(营业执照注册名称) 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或有效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姓名)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作出征税决定海关名称) 事实: (应包括申请人进口报关情况、价格磋商情况、缴纳税款情况、有关货物情况、价格争议情况等简明事实。) 复议请求: 一、(对征税决定的复议请求,应注明请求撤销具体征税决定的海关编号等情况。) 二、(对估价、商品归类、原产地确定等争议的复议请求,即申请人认为海关应如何归类、如何确认原产地及申请人已交税款、应交税款、应退税款等情况。) 理由: (支持复议请求的各项理由,如申报价格是实际成交价格等。) 附件: 原征税决定(税款缴款书)、报关单(申报单、海关审结单)、有关报关单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有关付款单证、申请人营业执照、委托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等。 (申请人签章) (递交申请日期) 以上正本资料连同复议申请书及四套复印件(盖章)提交至广州海关法规处,正本资料经法规处审核后发还申请人。 行政处罚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件姓名或营业执照注册名称) 地址:(身份证件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或其他有效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作出处罚决定海关名称) 事实: (应包括基本案情、告知情况、申辩或听证情况、海关处罚情况、文书送达情况、处罚决定执行情况等简明事实。) 复议请求: 一、(对处罚决定的复议请求,应注明请求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原具体处罚决定的海关编号等情况。) 二、(对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处罚程序、案件证据、确定处罚幅度等争议的复议请求。) 理由: (支持复议请求的各项理由。) 附件: 原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告知单、当事人申辩书、听证申请书、有关执行材料及其它证据材料、申请人身份证件或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等。 (申请人签章) (递交申请日期) 海关行政处罚只适用于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案件,如对处罚结果有异议,申请人可向具有管辖权得到海关提起复议,并按照相关格式内容提交申诉书。如对行政复议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的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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