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楼电梯费国家规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住在一楼的住户应当与其他楼层住户缴纳相同的电梯费。
2、业主对除房屋所有权之外的其他共有部分,享有所有权,不可以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电梯和小区的花草树木、路灯、喷泉等都是全体业主的,而且电梯的运营和维修费用也不会因为一楼的居民不乘坐而大大减少,因此一楼的居民也要和其它楼层的居民一样来负担电梯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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