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70年产权到期后业主能否继续居住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70年的土地使用产权到期后,业主可以继续居住。住宅用地所属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自动续期,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不存在到期问题,产权到期房屋仍归业主。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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