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安置房长期不办房产证会怎样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不动产发生物权变动的,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你买了房子之后,要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如果没有办理,房子还是不属于你,你只是对卖方享有债权,即要求卖方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物权公示原则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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