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证合一没土地证后果,法律依据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律师解答“两证合一”是指原“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成为“不动产权登记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房屋登记后颁发不动产登记证,用以证明登记人对房产的权利。 因此两证合一后,没有土地证不影响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的权利。 但如果是当初在购买房屋时只过了房产证,却没有过户土地证,那么需要带着自己过户的房产证和没有过户的土地证去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去办理,房管局会把你的房产证和土地证都收走,然后重新办理成新的《不动产权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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