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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安置房房产证如何过户给子女,有没有法律依据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律师解答安置房房产证,在拿到安置房房产证之后,如果要过户给子女则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安置房的所有权证书,土地所有权证,房管局要求的申请材料,到当地的房管局去办理过户登记。
一般提交的材料包括:
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拆迁安置协议。
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测量分户平面图等。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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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4:3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