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定金没有给完算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定金没有给完不算违约,而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法律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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