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以哪些为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以不动产登记为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都是经过不动产登记才发生效力。不动产登记由国家专门的机构办理,不动产主要是房产,房产登记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但是房产没有登记,并不影响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的效力,只是物权没有转移,依然可以依据合同起诉对方违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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