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祖产的房屋是否有居住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答:
是。
律师解析:
农村祖产房屋可以设有居住权。
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在与祖产房屋的产权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享有对该房的用益物权。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收益的权利,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