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住房约定给孩子能不给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答:
能不给。
律师解析:
能不给。
离婚协议房子给孩子,没过户,不可以不给。 离婚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父母双方只要是在自愿平等原则下签订的协议,约定将房屋给孩子,虽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协议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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