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区分房产定金与订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定金和房产订金的概念完全不同,房产定金是指购房者支付给开发商或者二手房的卖方,作为双方履行合同的担保的货币资金。
房产定金和房产订金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定金是一种债权的担保。 如果购房者不履行合同,拒绝支付后续购房款项购买房屋,则开发商或者二手房的卖方有权没收定金。 如果开发商或者二手房的卖方拒绝履行合同将房屋交付、过户给购房者,应当双倍将购房者支付的定金予以返还。 而如果购房者支付的是房产订金,则不具备债权担保的功能。 如果开发商或者二手房的卖家拒绝将房屋交付、过户给购房者,不需双方返还订金,只需要将订金退回即可,除非双方签订的意向书或者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双倍返还的违约责任。 同理,购房者拒绝继续支付购房款购买房屋,开发商也不能没收订金,除非双方有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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