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交完房屋押金却后悔了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可先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在合同还没开始履行前,对方当事人没有任何利益损失的情况下,那么可以尽力争取协商退还押金。
2、协商不成的,对方当事人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为押金仅具有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的作用,其对违约方的制裁仅以所交的押金为限。
即,给付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
而接受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6 12:4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