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所有权的原始取得包括什么情形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有权的继受取得又称为所有权的传来取得,是指基于一定法律事实,依赖于他人意思表示而取得物权。
如因买卖、赠与取得物的所有权。 1.买卖合同。 民事主体双方达成协议,出卖人一方将出卖财产交给买受人一方所有,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价款。 通过买卖,由买受人取得了原属出卖人的财产所有权。 2.赠与、互易。 赠与人自愿将其财产无偿转移给受赠人,一方以金钱之外的某种财产与他方的财产相互交换,也可导致所有权的移转。 3.继承遗产。 继承人按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4.接受遗赠。 自然人、集体组织或者国家作为受遗赠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遗赠的指定,取得遗赠的财产。 5.其他合法原因。 因其他合法原因,也可以取得或形成财产所有权,如参加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合股集资的方式组成合法经济组织,形成新的所有权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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