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验收房屋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是证件验收:
开发商将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交付住宅的还须提供《住房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房屋实测面积报告。 其次是现场验收: 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 2、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 3、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 4、其他回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 其次检查供水、供电、煤气、电话线、闭路电视线是否畅通到位以及卫生间的排水情况。 最后高层住宅楼消防供水系统,必须经消防部门检验合格。 房屋应按图纸答、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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