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清远公积金怎么提取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二)填写支取申请凭证,凭证上需填写单位的公积金账户和申请人银行账户,不需回单位盖章。 (三)对非首次提取的职工首先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材料,然后中心即时审批,审批符合条件后开出转帐支票给办理人。 (四)对首次提取的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具体可在市财政局网站公积金网页查询)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后,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十个工作日内审批,通知符合条件者到中心领取转帐支票。 (五)经办人在有效期内到指定受委托银行办理支款手续,即可把提取公积金转到申请人账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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