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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租方提前解约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租借协议如租赁合同中,假如出租商方面提前单方面解除协议,这通常属于一种违反契约精神的违约行径。
至于需要承担的类似于民事责任的违约责任大小,实际上主要还是参照双方协定在合同上的具体条款而有所不同。
总体来说,当前我们可以看到较为普遍的几种责任形式包括:
(1)将承租人已先行支付但是并未在协议期内行使过使用权的租金悉数退还;
(2)对于承租人因为出租方的提前解约行为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例如搬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以及对原有装潢设施的损失等进行相应的赔偿;
(3)按照先前签订的协议规定缴纳规定的违约金作为惩罚性措施。
当然,如果之前的协议并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具体金额,那么承租人就有权利向出租人提出索赔,要求其赔偿由于对方违约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其中也包括了预期利益的损失,例如因为租赁关系的不稳定性而导致的经营收入减少等等。
然而,承租人必须要对这些损失的存在及其具体数值负起举证责任。
总的来说,具体的违约责任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全面的评估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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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3:2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