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有哪些责任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租赁合约中违约责任方面的细节规定如下:
首先,在出租方违反协议的情况下,若他们没有按照约定向租客提供包括房屋以及其附属设备在内的相关资源以供租用,那么出租方需向租客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如果因为此行为而对租客造成了实际损失,出租方还须对此负有全责并作出对应的赔偿。 其次,在租客违约的情况下,如果他们未能按时支付租金,除了需要补缴所欠租金之外,还应对此承担违约金责任; 当拖欠的租金时间超过一定期限(例如在私房租赁的场景下为六个月)的话,此时出租方有权选择撤销该租约。 此外,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没有依约履行合同条款,他们都应该承担赔偿损失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等违约责任; 对于违约金方面,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以外,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之后,仍然需要完成其原本承诺的义务。 最后,假如当事人一方未能兑现其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话,他们应当对因此产生的损失作出赔偿,或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来纠正这种不当行为。 至于违约金方面,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决定,在某些情况下,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补偿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的损失,但这并不影响他们依据违约行为获取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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