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尚未到期的租金合同中押金的退还事宜,需结合具体案情予以分析和处理。
首先,若承租方与出租方经充分沟通协商后达成共识,自愿解除租赁合同,那么关于押金的归属问题将以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内容为准;
其次,如果出租方存在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给承租方造成了严重困扰,以致于后者不得不提出解约请求,在此种情形下,出租方应无条件地向承租方归还押金,同时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再者,若承租方自身存在违约行为,严重损害了出租方的权益,出租方有权发函通知承租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若承租方依然我行我素,则出租方可正式提起解约诉讼,此时,承租方需严格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出租方有权利收回押金;
最后,在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或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时,双方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