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房东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二房东与第三方签署的转租协议有效性问题,律师认为其合法生效,但需满足相关合规要件。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一个具体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诸如以下几个方面同时符合要求时才被视为有效: 首先是行为人为其所欲表达的意愿拥有了充分的行为能力; 其次,这种意愿应出自行为人内心深处并得到真诚的表达; 此外,该行为也不得触犯任何法律或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更不能背离社会公德和善良风俗。 至于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则明确指出,如承租人能够获取出租人的正当许可,便有权将租赁物再移转给他人。 在此情况下,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原先的租赁合同仍然保持有效。 然而,若承租人在未获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租物业的转租活动,那么出租人就有权利依据上述相同条款的规定,选择解除原有的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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