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到期后应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是在租房合同期满时,承租方还意欲续约,其便可与出租方进行友好协商,商议延长租期,并依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重新签署房屋租赁协议或视作无固定期限的租赁行为,从而继续履行原有的租赁合同。
然而对于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撤销租赁关系的情形而言,该份租房合同将自动失效,租赁关系自此时起也即刻终止。 身为主体义务的承租方仍需要尽快完成租赁物的归还工作。 待归还的租赁物应具备此前按约定或按照租赁物本来特性加以使用之后所应呈现的完好状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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