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转租合同能否设定转让费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承租方经过出租方的授权许可而对拟转租的物业进行再租赁的行为,可与其次承租方协商并就转让费用达成共识,次承租方若表示认可便应按照事先约定支付该项转让费用。
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下,承租方若获得出租方的准许,则有权将已签署租赁协议的出租物转租予第三方。 在此过程中,承租方与出租方之间原本建立的租赁合同仍将持续生效直到合同期满; 但是如果第三方在使用期间给租赁物造成任何损坏或损毁,承租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