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久不给房租可以解除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房屋租金未能按期偿还,且出租方已经给予了适当的催促通知后,在存款人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予以支付的情况下,作为出租方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与租赁方之间的租赁关系。
在适用的案例中,出租方可能设定的合理期限为五个自然日。 同时,租赁方须依据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及约定条款,按时缴纳相应的房屋租金。 但是当协议中并未涉及到关于租金支付日期的具体规定或表述不够清晰明确时,依照法定程序,租赁期限不足一年的话,应在契约期满之际进行支付工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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