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扣除需要提交租房合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租扣除的真实情况,我们必须提交租房合同作为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纳税人在进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时,应通过远程办税平台或填写电子模板的方式,向税务部门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同时还需提供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于税务部门进行核实和备案。这些资料需要在每个月的预扣预缴环节上报给负责代扣代缴个税的机构,或者在每年结束之后上报给当地的税务主管机关。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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